1.关于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的管理者
本会由下记负责人妥善管理个人信息(如姓名、出生年月日等,您的个人基本信息容易被辨别的及验证的)。
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者: 胡 森雄 TEL: 086-441-6667
2.关于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
・为您选定以及介绍接受治疗或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
・在履行签署的医疗协议等条款时
3.关于提供给第三者
本会,除了以下情况,不会把个人信息公开、提供于第三者。
(1)如预先得到本人的同意。
(2)如在必要的范围内为达到特定的使用目的,并是在签约信息保护协议之上履行委托业务
(3)如在法令规定下。
(4)如为保护个人生命,身体及财产,在特殊必要时,又无法取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
(5)如为提高公共卫生、推动保护儿童健康,在特殊必要时,无又法取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。
4.关于委托给业务受托方
关于您提供的个人信息,在必要范围内为达到使用目的会委托给业务受托方的情况。在签约业务委托协议时,业务受托方会做适当充分的审查,协议内容上也包含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事项。
5.关于个人信息的公开以及咨询窗口
本会会妥善保管个人信息,当本人希望要求通知使用目的,公开,内容的修正,追加或删除,停止使用,停止提供,注销(称为公开等)时,在法令规定范围内,本会将切实尽快处理。
个人信息咨询窗口: 086-441-6667
6.关于提供个人信息的任意性
您向本会提供的个人信息是属于任意的。
但是,针对您必要的个人信息没有提供于本会时,有可能无法为您介绍可接收治疗的医疗机构,请知悉。
7.关于个人信息的废除
若对您的介绍没有您期望接受治疗或健检的医疗机构,您所提供的个人信息,本会会负责进行注销。
以上